正法宝殿

标题: 任何人及闻法点不能硬性规定必须交钱才能闻法! [打印本页]

作者: super    时间: 2015-4-4 20:44
标题: 任何人及闻法点不能硬性规定必须交钱才能闻法!

第三世多杰羌佛办公室 第三号公告 中开示:


“第一, 第三世多杰羌佛在法音中已经多次明确开示:佛法是拿来解脱众生苦厄的,而不是用来剥削众生的。任何人只要有学习佛法、从善远恶、利益众生、求解脱的意愿,我们都应尽量满足,包括牺牲我自己的利益,也要尽力帮他人得到幸福快乐,更不应该论其富贵贫贱。

        第二, 行人对佛法的恭敬是应该的,每个人发心建立闻法点或者供养、护持某一个仁波且、法师、闻法点,那是他自愿的发心,这是净业的愿力和福报功德,任何人不能硬性规定,施以黑业的压力,强行收钱,因为这不是修行人利众为目的的行为,而是罪业的举动。如果有人以任何方式规定闻法的弟子必须交钱才能闻法,否则不得闻法,这等于是将佛陀的法音变相地出售,这是邪恶行为,是以金钱对佛法的亵渎和侮辱,已经背离了佛陀的教导。因为有的人本来就生活困难,有财富的人不但不能向他们收钱,反而还应该拿钱来帮助他。佛堂、闻法点不应该以闻法来逼他们交钱,而是应该资助他们,千万不要失掉自他交换菩提心的行愿。


       第三, 第三世多杰羌佛早已公开宣布不接受供养,连弟子们的直接供养都没有接受,也没有接受过仁波且、法师或闻法点转来的供养,不但不接受供养,而且还把自己卖画的钱拿来捐赠给寺庙、救助贫苦和灾民。


       第四, 第三世多杰羌佛办公室也没有接受过任何的供养,更不会支持规定交钱才能闻法等欺骗大众、亵渎佛法的行为。”



为正确理解以上开示,以免断章取义,请认真恭读 第三世多杰羌佛办公室第三号公告(05/29/2009)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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