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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禾年出版社回复宏雷君的声明 [打印本页]

作者: 观心    时间: 2017-7-6 11:08
标题: 禾年出版社回复宏雷君的声明
本帖最后由 观心 于 2017-7-6 11:57 编辑

禾年出版社回复宏雷君的声明


       本公司于 6 月 23 日收到你发来的终止授权声明,深感震惊!禾年实业有限公司自 1975 年创业以来,出版和印制书籍无以数计,在出版界颇有信誉,从不曾收到过终止授权的声明,对本公司发出此声明的,宏雷君你还是头一个,首先,此讯息传开,将使出版界的同业,一片哗然,影响本公司42年的良好信誉,不仅造成精神损失,同时也造成金钱的损失。


       再者,在实体和网络书店,不是一通电话,也不是一封信函通知要下架就下架。书商每天的进书和退书量,因书籍种类,手续过程异常繁杂,并不是你寄来一张「终止授权声明」就能了事这么简单! 包括在实体和网络书店的数量,以及库存尚未贩卖的,还有其他地方代售的等等,简体版和繁体版目前预估约10,000 本。但是这些数量还不包含是否还有书商尚未与我联系的,而且本公司于2015 年已将所有版费全数支付给你,因此你必须要支付10,000 本的印制成本和相关的损失费用,包括人事处理、打包费、物流费等等,总共约美金四万元。如有增加其他损失,还要追加相关费用,尤其这本书流通到台湾、香港、泰国、马来西亚、中国大陆、美国等地,严重影响我出版社的声誉,造成极大的名誉损失,应赔偿本公司四十二年来所建立的商业良好信誉之损失一千万美元。


禾年实业有限公司
6/27/2017


(以下是律师函)
元贞联合法律事务所
       速别:最速件

       发文日期:中华民国 106 年 6 月 28 日

       发文字号:106 年度贞律字第 2017060920 号

       受文者:杨宏雷君

       主旨:谨代表禾年实业有限公司函知台端所为片面终止授权之表示无效等情,敬请查照。

       说明:

       一、依当事人禾年实业有限公司委托办理。

       二、兹据当事人禾年实业有限公司委称:「
       一)、本公司(禾年实业有限公司)日前接获杨宏雷君突然来函,表示自即日起终止给予本公司出版及发行《古佛降世的背后》之一切授权。然而,本公司先前已就全部出版待发行之书籍支付版税(即权利金)予杨宏雷君,亦即杨宏雷君已就全部书籍授权本公司印刷发行,杨宏雷君并无任何法律或契约上之依据得以片面终止授权。其终止授权之表示本即无效,本公司自得继续发行剩余数量之书籍。


       二)、杨宏雷君倘仍欲终止该等授权,惟一一途即是前来与本公司协商,经本公司同意,并赔偿目前约 10000 本未出售库存之存书及其他回收的书,价值为约美金四万元。同时,因终止该书发行将引起销售通路质疑本公司之营运能力,并造成本公司 42 年之商业良好信誉毁损,杨宏雷君亦应赔偿本公司严重之信誉损害美金一千万元。」等语,爰代函达如上,请查照。



                                 元贞联合法律事务所
                                     张泽平律师



作者: -С    时间: 2017-7-16 14:24
阿弥陀佛。作者自食其果,一切是因果,如是因如是果。回头是岸。知错能改,觉悟忏悔。佛菩萨慈悲一 切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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