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世多杰羌佛

正法宝殿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正法宝殿

第三世多杰羌佛办公室 《极圣解脱大手印》 《多杰羌佛第三世》 《藉心经说真谛》
查看: 5811|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南无第三世多杰羌佛清白 黄晓穗诈骗被香港法庭判重刑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6-3-22 02:32:15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南无第三世多杰羌佛清白 黄晓穗诈骗被香港法庭判重刑

   (文/简尚谦)

    香港云慈慧海案喧腾一时,由于涉及假冒股东签名诈贷“义云高大师馆”物业的黄晓穗,已被香港法庭判刑,确定有罪;黄晓穗在庭讯过程中为求脱罪,故意模 糊焦点,把与其冒贷行为无关的义云高大师(编者注:「义云高大师」就是H.H.第三世多杰羌佛被认证前的俗名,同下。)牵扯进来,报纸有闻必录,不辨真假,随着黄晓穗的魔音起舞,把义云高大师诽谤成恶人,义云高大师名誉受到极高损害。

  义云高大师是否人品有瑕疵,在此案中最关键的就是义云高大师馆关闭的原因,黄晓穗诉称是由于义云高是坏人、骗子,大师馆办不下去、无法生存才关馆的。 实际上,根据美国义云高大师国际文化基金会提供的资料,香港大师馆关闭的原因是林辉久向义大师反应说,黄晓穗假借义大师名义向学生敛财的事实,于是义大师毅然建议监督检举小组,黄晓穗为防诈贷案东窗事发,于是以关闭大师馆威胁,义云高大师不为所动,黄晓穗为让监督检举小组不撤自垮,于是三天内紧急关闭大师馆。在此期间所发生的真实情况,好些人都了解,但由于心境有污,正义无踪,不敢揭发黄晓穗的阴谋。

  这社会毕竟存有正义,云慈慧海一案终经法院还义云高大师清白,而此案中最关键的证人林辉久先生及许多正义人士等纷纷立证辞书状证明前述事件经过,这些人士此行是极具道德人格的表现,林先生等彰显了社会正义的作为,为香港廉政公署提供了扶正去邪的事实证据,激浊扬清,正足以让因媒体不当报导而无辜受害的人获得迟来的正义 ,令人敬佩与学习。

 (来源:东森新闻云 2003/05/25消息)

香港法院判处黄晓穗等的最终判决书:
香港法院判处黄晓穗等的最终判决书 .pdf (665.03 KB, 下载次数: 1079)

资料来源:http://legalref.judiciary.gov.hk ... =43846&QS=%2B&TP=JU



人民网:《佛堂董事姐弟诈骗被判重刑》


大洋新闻:《港明星佛舍被姐弟董事骗了4800万》



黄晓穗诈骗
真实证据曝光

当时在香港义云高大师馆现场的人士证明黄晓穗诈骗-香港证明-唐登华



当时在香港义云高大师馆现场的人士证明黄晓穗诈骗-香港证明-唐管嫔


当时在香港义云高大师馆现场的人士证明黄晓穗诈骗-香港证明-喜饶根登




当时在香港义云高大师馆现场的人士证明黄晓穗诈骗-香港证明-林辉久

当时在香港义云高大师馆现场的人士证明黄晓穗诈骗-香港证明-罗维东
 


当时在香港义云高大师馆现场的人士证明黄晓穗诈骗-香港证明-叶红汉
 
 



当时在香港义云高大师馆现场的人士证明黄晓穗诈骗-香港证明-邓黎珍

当时在香港义云高大师馆现场的人士证明黄晓穗诈骗-香港证明-陈克民


当时在香港义云高大师馆现场的人士证明黄晓穗诈骗-香港证明-魏佳





上一篇:萨迦天津否认不了他给第三世多杰羌佛写认证书的事实
下一篇:少数坏公安迫害第三世多杰羌佛的证据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49 反对反对
帖子永久地址: 

正法宝殿 - 免责声明(一)本站以南无第三世多杰羌佛的说法作为学习、行持的最高标准和根本指南,遵奉南无释迦牟尼佛的教戒,严格按照第三世多杰羌佛办公室的公告实行。
(二)除三段金扣以上的大圣德和巨圣德之外,本站刊登、转载的尊者、法王、仁波且、法师等的文论,均不作为正论依据,凡不符合南无第三世多杰羌佛说法的内容,概为边见或邪说,一律不可学习依从。
(三)转载本站有关南无第三世多杰羌佛的旧新闻报道之前,必须先阅读并正确理解关于“第三世多杰羌佛”佛号的说明
(四)除管理员外,其他任何人发表的文章、图片、视频等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不能代表本站观点立场,凡有发表违背佛陀教戒言论,损害众生慧命及利益者,一切因果、法律责任自行承担,与本站无关。
(五)本站所有转载的文章、开示、公告等仅为方便学习,一概只供参考,请必须以原稿发行机构、网站公布的版本为准,如有错漏,请发邮件告知本站更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沙发
发表于 2018-1-18 14:18:44 | 只看该作者


上图引用人民网报道:香港贪心姐弟以佛门物业骗银行4800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底栏

关于我们|留言咨询|电子信箱|网站声明|管理制度|网站地图|违规处罚|手机版|Sitemap|正法宝殿

JS of wanmeiff.com and vcpic.com Please keep this copyright information, respect of, thank you!JS of wanmeiff.com and vcpic.com Please keep this copyright information, respect of, thank you!

GMT+8, 2024-4-20 02:32 , Processed in 0.109375 second(s), 32 queries , Gzip On, wincache On.

Powered by 正法宝殿

© 2011-2020 True Buddha-Dharma Hall.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