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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用感悟] 从“网红”“网黑”中引发的学佛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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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25 10:12:52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从“网红”“网黑”中引发的学佛思考


  21世纪已进入网络时代。在网络里,地球成了一个人人共享的“村”。这个“村”,自然也就成了每个人可任意遨游的缤纷多彩、鱼龙混杂、正邪交错的精神世界。

  在这样的世界里,不知从什么时候起 ,“网红”、“网黑”开始冒了出来。

  papi酱,本名姜逸磊,是一名中央戏剧学院系的学生。2015年10月,她开始在网络上传原创短视频。2016年2月,又凭借变音器发布原创短视频内容而走红,并被称为“2016年第一网红”。后来,她还将有关项目的拍卖所得全部捐献给了自己的母校中央戏剧学院。

  郭美美事件,曾经在全国荡起轩然大波。这位20岁左右的“网红”,住大别墅,开豪车,一直不停地在网上炫富。甚至还自称是中国红十字会的商业总经理。为此,她被警方关注,并最终变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的“网黑”。下场悲惨!

  上面所列的,仅仅是“网红”和“网黑”的两个典型例子。

  从最早论坛时代的芙蓉姐姐、奶茶妹妹,到后来微博时代的郭美美、罗玉凤,如今,遍及大江南北的“网红”越来越多,诸如“网红主播”、“网红蛋糕”、“网红饮料”、“网红餐厅”、“网红民宿”、“网红游戏”等等,好像各行各业都有着各自的“网红”。不知不觉这些网红的势力借助网媒的传播形成了舆论的导向而逐渐渗透到工作圈、生活圈、创业圈、文学圈、吃货圈、游戏圈等各个领域中,不知不觉地影响着每一个人的生活。据了解,截止目前,通过网络平台而得以出名的“网红”已超过100多万。关注这些网红人的粉丝量最多的可达1000多万,相当于五六个普通地级市的全部人口数。

  不言而喻的既然有“网红”,那相对的就有“网黑”。当关注你的人多了以后,当你的虚荣心逐渐强盛,甚至利益熏心利用网络科技来造谣撞骗,谋取非法利益的时候,这群庞大的粉丝团转瞬间就会成为一帮陪审团,将你像郭美美那样打入到“网黑”的地狱中去。目前,这样的“网黑”也比比皆是。

  然而,无论“网红”也罢,“网黑”也罢,它的构成都取决了粉丝数量的多与少。当然,主体本身的人品、事件的轰动效应及宣传渠道的广泛性等也是深层次的因素。作为一名佛弟子,这些所谓的“网红”“网黑”“粉丝”本不应该为我们所关注、追逐,但作为一种存在的现象,却引发了我们诸多的思考。

  网络是个包罗万千的大染缸,是一片充满诱惑而危险的原始森林,稍有不慎,就有可能跌入堕落的陷阱中,佛教界尤为如此。末法时期,魔强法弱,邪教邪师邪魔的博客、网站、微信公众号,它们不甘示弱,摇旗呐喊,传播相似佛法甚至邪法,拉拢大量的粉丝,缔造着毒害世人的“网黑佛教”,大肆宣扬相似佛教和邪见怪论不断毒害众生,还以无中生有的虚构事例,大肆诽谤如来正法,企图破坏众生慧命,阻止大众学佛修行、走成就解脱之路。

  因此,每一位佛弟子以及即将步入佛门的人,一定要遵循伟大的释迦佛陀的“四依法”教戒——依法不依人、依义不依语、依了义不依不了义、依智不依识。 如果我们不辨真伪,不识正邪,因无知而成为“网黑”的粉丝,随意转发它们宣扬的内容,那么,无意间就成为了一个魔子魔孙的共业者,甚至会犯上毁经谤佛的重罪。

  所以一定要好好依止正宗佛教佛法,树立起正确的人生宇宙观和价值取舍观,开启智慧,最终让自己真正走上光明幸福的正道。

  文/一滴水

  文章来源:佛教新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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