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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世多杰羌佛办公室 《极圣解脱大手印》 《多杰羌佛第三世》 《藉心经说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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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寺庙道场] 重要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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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9 17:11:3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转自佛教正法中心http://www.tbdchq.org/menu.php?cat=detail&id=1391220417
                                          重要公布

  今天是二零一四农历大年初一,有一重要公布,即是佛前恭聆开示,深深检讨,发现在去年五月从法音上择录,做為佛弟子修持所立之条文,是不完整的,应删除之,以免造成误会。该条文如下:

  要得成就不能违背十四条(睡前自审,如有违犯,当下忏悔,永不再犯)
  一、对师不忠
  二、对师隐瞒
  三、对师说假话
  四、对师生疑
  五、对佛菩萨或师发的愿不履行
  六、对谤师的人不持反见
  七、无明不净业
  八、瞋恨众生
  九、自私
  十、我执
  十一、对佛法怀疑
  十二、对圣德质疑
  十三、对众生没有菩提心
  十四、疑自己业力重不得成就

  (第一至第六条内容恭闻法音「要得神通不能违背铁定原则」;第七至第十三条内容恭闻法音「两个小时就成就」;第十四条是错误知见

  如此择录写成条例是不完整的,容易造成误解,一定要把H.H.第三世多杰羌佛说法开示的法音完整听完,摄取法义真谛,才是完整。比如条例中的师是指真正有道量的圣德之师,不是指一般普通的师或假师;又认不能犯铁定原则,不能犯无明不净业、瞋恨、自私、我执等,犯了不能成就,如此即成断灭见,否认了行持。完整正确的知见是众生犯了一定要改正,不犯是最大的希望,犯了就要改正,再犯再改,直到彻底改完就能成就,不改是成就不了的。

  因此,佛弟子们若有登载流通以上从法音择录的条例必须删除,不可再存留,以免造成众生误解,一定要依H.H.第三世多杰羌佛的法音完整听完,才是完整的法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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