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世多杰羌佛

正法宝殿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正法宝殿

第三世多杰羌佛办公室 《极圣解脱大手印》 《多杰羌佛第三世》 《藉心经说真谛》
查看: 3047|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羌佛办公室文告学习] 任何地位的人物都无权代表第三世多杰羌佛收任何供养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5-4-4 20:14:1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第三世多杰羌佛辦公室 第三十七号公告中开示:


“六、 第三世多杰羌佛已经公告于世不收供养,从来没有让任何人去拉供养,那些说假话的人,无疑是骗子、是贪拿他人的钱财,更是对佛陀的极大侮辱!而且,任何地位的人物都无权代表第三世多杰羌佛收任何供养。”


为正确理解以上开示,以免断章取义,请认真恭读 第三世多杰羌佛办公室第三十七号公告 (08/20/2013)全文:

http://www.zfbd108.org/thread-1360-1-1.html


上一篇:什么人才有资格听闻第三世多杰羌佛的法音?
下一篇:凡是阻止佛弟子亲近H.H.第三世多杰羌佛、阅读办公室公告的人绝对是骗子或妖邪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1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47 反对反对
帖子永久地址: 

正法宝殿 - 免责声明(一)本站以南无第三世多杰羌佛的说法作为学习、行持的最高标准和根本指南,遵奉南无释迦牟尼佛的教戒,严格按照第三世多杰羌佛办公室的公告实行。
(二)除三段金扣以上的大圣德和巨圣德之外,本站刊登、转载的尊者、法王、仁波且、法师等的文论,均不作为正论依据,凡不符合南无第三世多杰羌佛说法的内容,概为边见或邪说,一律不可学习依从。
(三)转载本站有关南无第三世多杰羌佛的旧新闻报道之前,必须先阅读并正确理解关于“第三世多杰羌佛”佛号的说明
(四)除管理员外,其他任何人发表的文章、图片、视频等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不能代表本站观点立场,凡有发表违背佛陀教戒言论,损害众生慧命及利益者,一切因果、法律责任自行承担,与本站无关。
(五)本站所有转载的文章、开示、公告等仅为方便学习,一概只供参考,请必须以原稿发行机构、网站公布的版本为准,如有错漏,请发邮件告知本站更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底栏

关于我们|留言咨询|电子信箱|网站声明|管理制度|网站地图|违规处罚|手机版|Sitemap|正法宝殿

JS of wanmeiff.com and vcpic.com Please keep this copyright information, respect of, thank you!JS of wanmeiff.com and vcpic.com Please keep this copyright information, respect of, thank you!

GMT+8, 2024-4-29 23:56 , Processed in 0.093750 second(s), 25 queries , Gzip On, wincache On.

Powered by 正法宝殿

© 2011-2020 True Buddha-Dharma Hall.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