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世多杰羌佛

正法宝殿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正法宝殿

第三世多杰羌佛办公室 《极圣解脱大手印》 《多杰羌佛第三世》 《藉心经说真谛》
查看: 358|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受用感悟] 放生奇事:被风吹到湖对岸的雨伞,快速回来了!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2-5-24 21:53:09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佛陀师父、佛母为担负众生的罪业而报化涅槃,返回报身佛土,世界各地的佛弟子得知这一消息无不万分悲痛,纷纷诵经、持咒、放生等,把功德供养回向佛陀恩师、佛母,诚心祈请佛陀师父、佛母重返人间,永久住世,救度我等罪业弟子和苦难众生。与其说是回向功德,莫如说是真诚地忏悔自己的一切罪业!我们也藉此举行诵经,并发愿持续108天的放生活动!
  
  转眼间,我们持续放生已经一个多月了。阳春三月,万物复苏,大地上小草返青,并夹杂着一簇簇的荠菜、苦菜和蒲公英,“倒春寒”是这个季节时常出现的天气。
  
  3月12日的早晨,我们几位师兄师姐顶着寒风、冒雨驱车,携带着一袋袋的鱼苗来到湖边,这里湖面开阔,水波簇动,拂面而来的风挟裹着细雨呈现着丝丝寒意,水中倒映着湖南岸的山影,一片渐渐从睡梦中醒来的芦苇迎风摇曳,增添了景色的层次感。
  
  雨一直下着,我只顾忙碌着弯腰双手去拿塑料袋中的鱼,顺便就把伞放到驻足搭起的蓝色塑料筐堤岸上,这时忽来刮来一阵风,我的伞打着滚被吹到了湖中,我急忙地伸手想拿回来,只听到刘师姐大声地喊:“哎!不要了,不要了,别落了水,太危险了!”


伞掉入水中
  
  就这样眼看着它飘飘摇摇地划向了远方,无奈何,只得做罢,伞飘走了心有点儿散乱,于是赶快提醒自己把心收回来,集中精力与师兄姐大声诵经,在南无第三世多杰羌佛、南无大慈大悲观世音菩萨的佛号声和六字大明咒的唱诵旋律中,把鱼儿放生到湖中,它们欢乐地嬉戏、游乐,为再一次重获生命而庆幸着!

伞飘到了湖心
  
  宇宙之中,所有生命都与我们同根同体,都是我们累世多劫的父母亲人,有着不可分隔的亲缘关系,突然就想起了曾经看到过的一首元朝赵松雪写的放生诗:
  
  同生今世亦前缘,同尽沧桑一梦间。
  
  往事不堪回首论,放生池畔忆前愆。
  
  放生活动结束后,我抬眼望去,发现我的伞卡在斜对岸湖的那片芦苇旁。那是我非常喜欢的一把伞。可飘到湖对岸也太远了,已经无法取回。我很失望地说:“不要了!不要了!”就转身往车上走。
  
  有几位师姐走在后面。我刚刚上车,走在后面的刘师姐忽然惊喜地喊道:“你们快看!那把伞正在以很快的速度向这边飘来呢!真是奇迹啊!”

伞快速地向我们放生的堤岸方向飘来
  
  我急忙下车飞奔过去,抓起地上的一根树枝,等着伞靠近,轻轻一挑就拿到了。师姐们都双手合十,恭诵南无第三世多杰羌佛佛号,激动地流下了感恩的热泪,并迅速拍下了这感人的一幕!乘坐高师兄的车过了黄河隧道,就接到刘师姐发来的视频。

我用树枝把伞勾了回来
  
  我边看边想:或许是由于我们的诚心和善业功德的感召,才会出现这么不可思议的奇迹呢?佛菩萨是否以这样的形式表法呢?佛菩萨从来都没有离开我们啊!
  
  佛法的力量实在不是我们凡夫能想象的,南无第三世多杰羌佛与佛母的大悲菩提,无私利他,是我们学习的楷模。我们修行就要依照佛陀的教戒去做,众生造的善恶因果是不会去除的,只有通过修行善业筑壁,使罪障恶业无法显报,只有这样才能转换因果。我们要利益众生,就是要按照南无第三世多杰羌佛传的最好最捷径的法《解脱大手印》去行持,出离生死苦海,成就解脱。
  
  口述:心莲
  执笔:一溪诗梦
  编辑:语默
  
  (以上内容仅代表笔者的个人学佛知见,一切法义应以佛陀说法为准。)
  
  
上一篇:放生,遇见淹死在湖里的狗狗,刺痛我的心
下一篇:悲乎,这个知名的寺院现在怎么会是这个样子啊?!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帖子永久地址: 

正法宝殿 - 免责声明(一)本站以南无第三世多杰羌佛的说法作为学习、行持的最高标准和根本指南,遵奉南无释迦牟尼佛的教戒,严格按照第三世多杰羌佛办公室的公告实行。
(二)除三段金扣以上的大圣德和巨圣德之外,本站刊登、转载的尊者、法王、仁波且、法师等的文论,均不作为正论依据,凡不符合南无第三世多杰羌佛说法的内容,概为边见或邪说,一律不可学习依从。
(三)转载本站有关南无第三世多杰羌佛的旧新闻报道之前,必须先阅读并正确理解关于“第三世多杰羌佛”佛号的说明
(四)除管理员外,其他任何人发表的文章、图片、视频等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不能代表本站观点立场,凡有发表违背佛陀教戒言论,损害众生慧命及利益者,一切因果、法律责任自行承担,与本站无关。
(五)本站所有转载的文章、开示、公告等仅为方便学习,一概只供参考,请必须以原稿发行机构、网站公布的版本为准,如有错漏,请发邮件告知本站更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底栏

关于我们|留言咨询|电子信箱|网站声明|管理制度|网站地图|违规处罚|手机版|Sitemap|正法宝殿

JS of wanmeiff.com and vcpic.com Please keep this copyright information, respect of, thank you!JS of wanmeiff.com and vcpic.com Please keep this copyright information, respect of, thank you!

GMT+8, 2024-4-30 02:40 , Processed in 0.078125 second(s), 27 queries , Gzip On, wincache On.

Powered by 正法宝殿

© 2011-2020 True Buddha-Dharma Hall.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