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世多杰羌佛

正法宝殿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正法宝殿

第三世多杰羌佛办公室 《极圣解脱大手印》 《多杰羌佛第三世》 《藉心经说真谛》
查看: 400|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受用感悟] 高速公路上失控狂飙500公里,车主真实上演“生死时速”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3-4-25 15:42:33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现实生活中,我们难免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意外,小至微恙,大至鲜活的生命片刻凋零。前段时间,我就在媒体报道中,见到两起让人心惊肉跳的车辆事故。
  
  湖南长沙的罗先生,驾驶亲戚的车子,从长沙去江西宜春。车辆行驶到高速公路湖南株洲路段时,定速巡航取消失败,无法降速,刹车也突然失灵,罗先生对此突发事件非常紧张,也感到心慌和恐惧,看着车子不受控地“夺命狂奔”,他崩溃到流泪!
  
  报警后,交警联系了厂商,依然无法解除定速巡航。于是交警只能让罗先生把燃油烧完,自然停车。交警驾车在罗先生车前为他清空车道,就这样历时4个多小时,长途行驶500多公里。最终在第二日凌晨广东清远路段停了下来,罗先生转危为安。
  
  事后罗先生提起这段经历仍心有余悸。从发现车子问题到安全停靠,一直以时速100多公里行驶,1秒就是27.8米,两秒钟就超50米,稍有不慎就会车毁人亡,犹如现实版的“生死时速”。
  
  无独有偶,在苏台高速S9路段,谢先生也是定速巡航失灵,车辆以126公里的时速飞奔,无法减速、无法挂挡、无法熄火!谢先生求助交警后,交警在前面一路开道护航。历经1个多小时的惊险,谢先生终于在多方协助下安全停车。
  
  这两位司机非常幸运,最终都安然无恙,但过程实在是惊心动魄。
  
  人生没有彩排,生命无法重来。一些车祸视频显示,驾驶员或行人刹那间就头破血流、撒手人寰了。
  
  诗人北岛说:“人在的时候,总以为有机会,其实人生就是减法,见一面就少一面。”
  
  意外无处不在,车辆失控只不过是无常一现,天灾人祸更是不胜枚举。时光长河中,我们何尝不是在经历着生死时速?何尝不是在梦幻泡影中生老病死?
  
  人生路漫漫,生死多恐怖,无常随时到,修行是解药。
  
  生命的十字路口来不得半点马虎,让我们且行且珍惜,不行幻化轮回路,早出三界大火宅。
  
  撰稿:明讯
  编辑:菩提籽
  文章来源:人生新视野
  
  (以上内容仅代表笔者的个人学佛知见,一切法义应以佛陀说法为准。)
  

上一篇:我的抠门丈母娘!
下一篇:荒唐,让13岁儿女状告父亲;警惕,别让压岁钱“作祟”割断亲情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帖子永久地址: 

正法宝殿 - 免责声明(一)本站以南无第三世多杰羌佛的说法作为学习、行持的最高标准和根本指南,遵奉南无释迦牟尼佛的教戒,严格按照第三世多杰羌佛办公室的公告实行。
(二)除三段金扣以上的大圣德和巨圣德之外,本站刊登、转载的尊者、法王、仁波且、法师等的文论,均不作为正论依据,凡不符合南无第三世多杰羌佛说法的内容,概为边见或邪说,一律不可学习依从。
(三)转载本站有关南无第三世多杰羌佛的旧新闻报道之前,必须先阅读并正确理解关于“第三世多杰羌佛”佛号的说明
(四)除管理员外,其他任何人发表的文章、图片、视频等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不能代表本站观点立场,凡有发表违背佛陀教戒言论,损害众生慧命及利益者,一切因果、法律责任自行承担,与本站无关。
(五)本站所有转载的文章、开示、公告等仅为方便学习,一概只供参考,请必须以原稿发行机构、网站公布的版本为准,如有错漏,请发邮件告知本站更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底栏

关于我们|留言咨询|电子信箱|网站声明|管理制度|网站地图|违规处罚|手机版|Sitemap|正法宝殿

JS of wanmeiff.com and vcpic.com Please keep this copyright information, respect of, thank you!JS of wanmeiff.com and vcpic.com Please keep this copyright information, respect of, thank you!

GMT+8, 2024-4-28 20:04 , Processed in 0.078125 second(s), 27 queries , Gzip On, wincache On.

Powered by 正法宝殿

© 2011-2020 True Buddha-Dharma Hall.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